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
FATCA -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
美國國會於2010年通過了FATCA條款,該條款針對的是美國人在國外逃稅漏洞的問題
,旨在限制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(綠卡持有者)通過轉移資產到海外而避稅的現象。
條款要求美國人須依海外資產規定誠實繳稅;外國銀行的美國客戶如果存款超過5萬
美元時,必須向美國國稅局通報存款人的信息,對於不遵守FATCA的外國銀行,在美
國的收入將面臨30%的代扣稅。 個人申報部分: 有海外金融賬戶的個人在向美國國
稅局申報時需填報表格:8938表。 申報截止日期:4月15日前,與1040表一起,向
國稅局申報。
8938表中需填報的特定資產:
1)在美國以外的金融機構的存款/保管賬戶
2)非美國發行的股票/有價證券,不論是否已上市
3)以投資目的持有的金融工具或契約,而該商品的發行人或交易對手不是美國機構/美國人
4)持有任何非美國企業的所有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