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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屬維京群島 BVI

基本資料
位置:位於加勒比海、波多黎各東方
面積:約153平方公里
首都:羅德城(Road Town)
人口:約28,000
官方語言:英語

簡介
英屬維京群島(British Virgin Islands,簡稱BVI)位於中美洲的加勒比海,波多黎各以東60公里的群島,人口約為28,000人左右。英文為BVI官方及地方主要語言,法定貨幣為美金。BVI是加勒比海地區的金融中心之一,經濟主要依靠旅遊業和金融服務業。當地政府於1984年頒布(國際商業公司法),允許外國企業在本地設立境外公司(離岸公司),並提供極為優惠的政策,爾後在2004年將國際商業公司法(“IBC Act”)修改為商業公司法(“BC Act”)。在當地設立的公司除每年繳交固定的規費外,免除所有當地稅負,公司帳目不需向當地政府申報。

設立要件
公司名稱:英文,也可以中文名稱命名並載於公司註冊證書。
公司董事:必須委聘最少一名董事,個人、法人皆可。
公司股東:每間公司最少須有一名股東。
公司股本:標準註冊股數為50,000股,無面額,不須驗資。

優點
(1)維持容易 - 英屬維京群島境外公司每年不必提交財務報表和稅務報表,也不強制每年舉行股東或董事會議,僅需按時繳納政府規費即可。另外,除非有變更股東/董事,否則也不需要每年申報股東/董事資料。 

(2) 隱密性高 - 各股東/董事的詳細資料均無須列入任何公開紀錄內,除非涉及跨國非法活動,原則上也不對外公開或提供資料。
(3)使用者多因而認同性高 - 目前已有超過700,000家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境外公司,因此在作跨國投資時較不易發生難以預見的問題(例如政府官員表示未曾聽過該國,或是發生跨國糾紛時訴訟不易),接受度也較高。

(4)維京群島與台灣簽訂有「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」,可以利用英屬維京群島境外公司來台灣持有土地、股票,或是以外商的身分來台投資在台子公司或是分公司以及辦事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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